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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购置手持环境执法专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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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巩义市购置手持环境执法专用设备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巩义市购置手持环境执法专用设备项目

  2.2、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0-131

  2.3、采购预算: 1600000.00元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 保 期:一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8、主要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VOCS成像仪(此项可采购进口设备)

1

2

无人机气体检测

1

3

手持VOCS检测仪(此项可采购进口设备)

2

4

应急检测分析仪

1

5

热成像仪

10

6

便携式PM2.5快速检测仪

(此项可采购进口设备)

1

7

便携式PM10快速检测仪

(此项可采购进口设备)

1

8

执法记录仪

30

9

强光手电

30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11、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用查询: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5.2、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

  5.3、文件制作: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直接按照废标处理。

  5.4、售价:0元。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0年11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

  6.3、响应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通过 CA 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逾期上传,采购人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 间:2020年11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不见面开标室( 一 机位),投标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37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80616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 系 人:刘勇琪、黄天鹏、孟昭

  电 话:0371-68638111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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