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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20-239购置影像真伪鉴定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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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0-239购置影像真伪鉴定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QC20-PZ09-HC07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239购置影像真伪鉴定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239购置影像真伪鉴定设备项目

  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名称

单价(万)

数量

总价(万)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

48

1

48

检验鉴定数据缓存设备

1.92

1

1.92

图形工作站

2.7

6

16.2

视频研判专用屏

0.6

6

3.6

检验分析客户端

1

8

8

合计

77.72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1)项目属性:货物类

  (2)响应供应商应对全部报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项目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完成初验并开始试运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完成初验并开始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报价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3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至 2020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邮寄(邮费自理)。

  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开标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联系方式: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20-83110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联系方式:蔡小姐 020-8776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 话:  020-87762909

GZQC20-PZ09-HC071广东省公安厅2020-239购置影像真伪鉴定设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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