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警用招标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省检察院及市分院侦查办案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2
加入收藏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省检察院及市分院侦查办案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0]6394(采购计划编号:[2020]3411、[2020]341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省检察院及市分院侦查办案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内:78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名称

数量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省检察院及市分院侦查办案设备购置

详见招标文件

7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设备到达全省各级检察院用户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4、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7、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451-82360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86890999 13936344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6890999 13936344546

BY:

版权声明: 本文由中国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12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省检察院及市分院侦查办案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 中国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