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封响应。
1.1. 项目编号:JC-HJ20200089
1.2. 项目名称:2020年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危险液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1.3. 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共1包,预算金额为1200000元,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
品目 |
数量(部) |
单价 (元) |
预算金额 (元) |
1 |
危险液体检测仪 |
40 |
30000 |
1200000 |
合计:1200000元 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
本次磋商范围包括:上述警用装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4.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1200000元
1.7. 最高限价:1200000元
1.8.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9.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接受响应时间:2020年10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1.10. 响应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1.11.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991-85121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
联系电话:021-3329299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1.13. 响应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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