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29万元。
3、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警用无人机及设备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资质:营业执照必须含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业绩: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请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三项材料扫描后发送至305124251@qq.com(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
2、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工作时间段发送)。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安局二楼第三会议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600号蚌埠市公安局院内。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9时00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七、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蚌埠市公安局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600号
联系人:卢警官
电 话:0552-2089278
2、采购代理机构 (如有):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0552-2070726
上级主管部门: 0552-2567802
九、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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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蚌埠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人 |
蚌埠市公安局 |
同级财政部门 |
蚌埠市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0552-2046456 |
上级主管部门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0552-2089390 |
信息发布主体 |
蚌埠市公安局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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