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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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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惠州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LY2020ZC001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7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4.7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无人机

双光无人机、教学无人机、反制无人机设备、抛投无人机、穿越级无人机、夜拍无人机、数据建模、管理平台、图形工作站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及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财务状况等资料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09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8)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752-2868168,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2-5975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52-28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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