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评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GC[2020]0180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_4G可视化执法记录平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东侧人民广场南 |
1899800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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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执法记录仪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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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路 |
3000 |
合同签订之日30个工作日 |
专用APN物联网资源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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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张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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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存储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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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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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存储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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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
15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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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张德卫 |
鹤岗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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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淑红 |
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马振清 |
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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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联系人:张德卫 联系电话:18404681043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岗市北红旗路28号
联系人:井春玲 联系电话:0468-3356877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九、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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