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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电子物证室设备购置询价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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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电子物证室设备购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441900-12-202011-12812283-0006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电子物证室设备购置

  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报价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09388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报价人报名需注意事宜: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

  6、购买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及事宜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2月8日 下午14:30~15:00。

  2、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 下午15:00。

  3、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有关采购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3109388

  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dgjh9388@163.com

  发布人: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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