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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购买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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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站前公安分局购买警用无人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 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t-2020-82

  项目名称:站前公安分局购买警用无人机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警用无人机2套,包括警用侦查无人机2台、智能飞行电池4块、遥控器电池2块、多功能云台相机2台、无人机空中喊话器1套、无人机照明装置2套、无人机空中投放器1套、备用内存卡4张、备用配件1项、警用侦查无人机保险服务2套、多功能云台相机保险服务2套、三者险2套、技术服务1天、笔记本2台、台式机2台、打印机2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 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 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开标室),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_ztzb@163.com)或现场领取需要携带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48号

  联系方式:0417-332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民族里15号

  联系方式:0417-3255544

  邮箱地址:ln_zt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0227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明月

  电 话: 0417-32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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