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YY-2020-11-18-1
二、项目名称:兴隆台公安分局毛发毒品检测器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家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开标条件,予以废标。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世欣、邵继国、王芳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电话):0427-2683318
联系人姓名:王芳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联系方式(电话):0427-3220559
项目联系人:于海娇
八、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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