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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仓山监狱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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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单位执法记录仪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SJY BGS 202011002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二、供应商选定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三、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物品为:执法记录仪;

  采购数量:54台;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外形尺寸:长、宽、高应小于或等于90×60×35mm(背夹、外接设备除外);

  2.质量:≤180g(外接设备除外);

  3.显示屏:具有彩色显视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2.0英寸(in),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410cd/m²;

  4.视频性能:在视频分辨率1920×1080下,帧率≥30帧/s,视频分辨力≥600线;在视频分辨率1280×720下,帧率≥30帧/s,视频分辨力≥600线;

  5.照片分辨力:拍摄的照片在≥5344×3000像素下,分辨力应大于或等于1000线;

  6.开机时间: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不应大于10s;

  7.抓拍: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照相键应能抓拍与视频分辨率相同的照片,但不影响正常的摄录;

  8.无线传输:内置无线传输模块,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传输数据;

  9.遥控操作:可使用无线遥控方式完成部分操作,如启动/结束摄录等;

  10.外壳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8要求;

  11.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应≥10h;

  12.低温试验: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应满足在-30±3℃温度环境下持续时间≥4小时,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可正常工作;

  13.内置储存容量≥32GB

  14.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5.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6.执法记录仪应具有良好的抗盐雾、粉尘、淋雨、低气压、太阳辐射等可靠性,符合GJB 150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中国军用标准;

  17.MTBF检测:执法记录仪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低于10000小时;

  18.电池容量:≥2500mAh,电池应采用防脱落卡扣式设计,可快速更换;

  19.佩戴要求:具有可旋转式背夹,垂直方向可调节角度不小于180°,支持肩挂和胸前佩戴两种模式;

  20.无线连接:具有蓝牙功能;

  21.设备接口:具有USB 2.0标准接口(Micro-USB或Mini-USB型),并具有4pin充电+数据采集专用接口;

  22.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需获得软件成熟度CMMI4级及以上认证;

  23.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需具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24.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需具备GB/T 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采购要求:

  1、本项目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若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该价款包括中标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配送、安装调试、维保服务以及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等)。

  2.必需注明执法记录仪的具体品牌、规格型号,并附上所投标的执法记录仪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说明书,否则为无效报价。

  3、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两年的免费质保期,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待两年质保期结束之后,予以无息返还。

  缴纳账号:1313 1401 0400 01804

  收款人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高路支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拒绝联合体参与,入选的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包含: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报价单;

  ③.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获得软件成熟度CMMI4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具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具备GB/T 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所投标的执法记录仪需提供的厂家技术参数说明书;

  ⑦.投标人为委托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两份(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结算方式:

  中标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调试等工作,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一次性付清合同款100%。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仓山监狱并办理送达登记,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地点:福建省仓山监狱办公楼五楼办公室(三)。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仓山监狱办公楼五楼办公室(三)

  请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准时到场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同竞价结果。

  联系人: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6306391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8号(福建省仓山监狱)

  附件:福建省仓山监狱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仓山监狱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福建省仓山监狱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报价单

  年 月 日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台)

单价

(元/台)

总价

(元)

 

 

54

 

 

报价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

事项

1.本项目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若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该价款包括中标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配送、安装调试、维保服务以及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等)。

2.必需注明执法记录仪的具体品牌、规格型号,并附上所投标的执法记录仪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说明书,否则为无效报价。

3.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两年的免费质保期,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待两年质保期结束之后,予以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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