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1日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衡阳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HYX2020-A085
3、委托代理编号:HNMCHYCG2020-059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020299 |
其他办公设备 |
1 |
批 |
592724.00 |
592724.00 |
9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12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0年12月01日17:00时起至2020年12月08日17:00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衡阳县行政服务审批局二楼开标室(衡阳县蒸阳大道171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衡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370747199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先生/吴女士
电 话:0734-8193611/18373135525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许主任
电 话:0734-682553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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