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抗洪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DZB-2020-206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抗洪抢险救援装备1批
产品用途:: 抗洪抢险救援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0-08-07 至 2020-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国产设备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祥见附件《专家汇总表》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59-3338850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机场大道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根
联系方式:17716606595
联系地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民族风情街1-22-8号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黔西南州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黔权
联系方式:0859-3222021
联系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沙井街与州府路一巷交叉路口向东约50米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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