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WHB-2020-015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安次区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明 电话:0316-22651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会瑜 电话:0316-52025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物证管理系统采购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之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以及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的凭据;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上一年度(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9号建业大厦1604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9号建业大厦1604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安次区常甫路十四小分校西侧刑警大队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会瑜
联系方式:0316-5202524
采购单位受理质疑电话:0316-52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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