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11679
1.3 项目类别:设备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合同交易上限(人民币) |
备注 |
1 |
黑龙江分公司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项目 |
1 |
7万 |
7万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服务】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
1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物流货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如为自然人,需提供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记录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1月3日8:30至2023年1月5日17:30。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物流黑龙江分公司办公楼301室
邮编:15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51-82895856 张先生
EMAIL: zhdw@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货运综合楼3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0451-8289585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2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1356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报价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index.htm
版权声明: 本文由中国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30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咨询热线 400-0789-119
西区 | 139 6717 0911
南区 | 135 8879 9919
北区 | 135 8829 9938
东区 | 135 8819 3067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