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8 11: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2022077.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560482.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等相关配套物品193套;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48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
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560482.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48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辅警及特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是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公安部授权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企业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允许有参与意愿的法人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前来投标,若法人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或授权两个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前来投标,其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记录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记录截图(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制度;
7、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2022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 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8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缴费,并将营业执照、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70114910@qq.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0915-3312710/18109153434)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投标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询价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0915-841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民办事处花园沟村高新现代城13栋1单元2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18109153434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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