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新沂市公安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电泳分离胶384
拟采购产品金额:7万元。
申请理由:
原因阐述: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买电泳分离胶384,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适用于3500系列遗传分析仪的电泳分离胶,能够满足384人份样本的检测,含4%非交联的二甲基聚丙烯酰胺、高浓度的尿素。综合上述几个方面,国产产品与进口产品在数据精确性能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国产产品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且以上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的产品,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进口产品在稳定性精确性方面均大大优于国内同类产品,能满足案件检验需求,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
王丹萍(沛县公安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马光宇(江苏淮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邹雨轩(邳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宋宸辰(睢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肖东(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副高级任职)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08月07日 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新沂市公安局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新沂市公安局
联系人:赵玉坤
联系电话:15852292567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蔡畅
联系电话:0516-8373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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