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将采购需求网上公示,公开征集供应商修改意见,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期无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将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一、项目名称:东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型移动执法终端
二、采购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0.7.29—2020.8.2请在起止时间内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征求意见内容:对采购需求内容中的条款提出意见
五、提出方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六、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下载]
智能型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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