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0]006F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7日
七.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八.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平湖市鑫安消防器材经营部;投标报价:180500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徐勇勇、朱连明、马卫民、黄杰、李建国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8222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570017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511368756
3.投诉受理单位: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
联系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7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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