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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专用装备采购项目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警用招标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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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

  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01033639737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专用装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专用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35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模拟邮包炸弹训练箱 2、模拟炸弹(电子类)爆训练箱 3、NF 8-32* 56狙击枪瞄准镜 4、IR-PATROLM系列热成像 5、LEUPOLD MARK 4 12-40x60mm战术观察镜

  最高限价:351000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 / /

  七、 申请理由: 设备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目前国产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精确性等方面无法达到业务使用要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俞风生 会计师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
叶建峰 工程师 义乌市益佳电梯有限公司
陈勋教 工程师 浙江通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王献武 高级工程师 浙江竞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陈有亮 副高 浙江交通技术学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进口设备精度较高,稳定性强,国产品牌无法达到业务使用要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

  联系人: 蒋林军

  联系电话: 0579-82512652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周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关于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专用装备采购项目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图1) 论证扫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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