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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用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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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ZZ03228HW00180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用器材采购已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富锦万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用器材采购;

  2.2项目地点:富锦市;

  2.3主要采购内容:消防队专用器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4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日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4.1.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1.3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行贿犯罪行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及资格要求全部内容,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万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54-8078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51-8871666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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