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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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消防站消防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消防站消防设备项目报名表.docx 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消防站消防设备项目文件.docx

消防招标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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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消防站消防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0年9月27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8

  项目名称:消防站消防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3.0526万元

  最高限价:63.0526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附件--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具体供货时间听从采购人通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 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1日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为方便业务联系,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此表填报齐全,发送到下述邮箱: pxzfcgzx@163.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9月27日14点10分(北京时间)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43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xuzhou.gov.cn)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杨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05227696

  通讯地址:沛县杨屯镇政府昭阳大道

  5、2020年9月21日后仍可以下载询价文件,2020年9月21日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杨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沛县杨屯镇政府昭阳大道

  联系人:刘敏

  联系方式: :15905227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威威

  联系方式: 0516-6886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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