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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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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3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9-016002-0012

  项目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5,000

  最高限价(如有):93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GDJZ2020-H026W;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人民币935,000.00元

  ③采购项目品目:消防设备;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7799631/7263993。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6)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方式:0756-864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6-265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学

  电话:13750043147

  附件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图1) 委托代理协议.pdf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图1) 招标文件.pdf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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