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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龙潭监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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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T-JY-2020-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龙潭监狱警用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二、设备配置及要求(二)执法记录仪参数及要求第2条、第23条、第30条

  原文为:

  2、★尺寸: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90mm×65mm×35mm(长X宽X高),设备重量≤190g。

  23、★电池充电次数与衰减:电池可重复充电次数应≥700次,且充放电300次后的电池容量衰减≤5%。(提供第三方省级以上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报告)。

  30、其他要求:

  (1)、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1月以后出具的符合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

  (2)、提供样机1台,演示测试后样机退回供应商;

  (3)、 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6年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入围单位。

  注:第1-22条参数提供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5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23条参数提供第三方省级以上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24条参数提供第三方具有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25-28条参数须现场演示逐条评分

  现修改为:

  2、尺寸: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90mm×65mm×35mm(长X宽X高),设备重量≤190g。

  23、★电池充电次数与衰减:电池可重复充电次数应≥500次,且充放电300次后的电池容量衰减≤5%。

  30、其他要求:

  (1)、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1月以后出具的符合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

  (2)、提供样机1台,演示测试后样机退回供应商;

  (3)、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20年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入围单位。

  注:第1-24条参数提供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5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25-28条参数须现场演示逐条评分。

  2、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原文为: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现修改为: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本次更正导致距离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少于5日,因此本标将延期。

  即更改后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1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龙潭监狱

  地 址:南京市龙潭镇珠子山8号

  联系方式:0258571657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啸

  电   话:02585716659

  江苏省龙潭监狱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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