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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侦支队采购警用无人机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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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的刑侦支队采购警用无人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刑侦支队采购警用无人机

  2、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011030101

  3、采购代理编号:CSCG-ZGZB-JZ20203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01

刑侦支队采购警用无人机

见采购需求

1

470000.00

刑侦支队采购警用无人机商务、技术、合同条款均可变动

1800.00

 

合计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16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27楼C座(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0年  12 月  3日起至  2020年 12  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27楼C座)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3、本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年 12月   8 日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27楼C座)。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盛                  联  系 人: 吴加强

  电 话:0731-85010071 17775799500       电   话:0731-82254558 13974883448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村庄社区  地    址: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      27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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