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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置爆炸物销毁器采购询价公告

走进欧盾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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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抚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置爆炸物销毁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2020120201

  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置爆炸物销毁器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置爆炸物销毁器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授权证书;3、供本产品取得相关专利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辽宁程信)(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辽宁程信)(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5、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授权证书;6、本产品取得相关专利证书。(以上材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号

  联系方式:赵伟024-5781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陈茜024-5763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茜

  电 话:  024-5763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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